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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22 本公司受託經管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訂於114年3月21日上午10時00分,假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75號2樓,以書面決議方式召開受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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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種類:決定受益人會議召集日期、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停止變更期間或收益發放基準日
公告日期:114/01/22
公司代號 L2809
證券代號 01010T
公告序號 1
發言人姓名 尤其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139171
主旨 本公司受託經管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訂於114年3月21日上午10時00分,假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75號2樓,以書面決議方式召開受益人會議。
1.事實發生日 114/01/22
2.內容 一、主旨:本行受託經管「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訂於114年3月21日上午10時00分 ,假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75號2樓(京城銀行台北分行 訓練教室),以書面決議方式召集受益人會議,並自114年2月20日至114年3月21日停止本基金受益證券過戶申請, 謹此公告如后。 二、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以下簡稱「信託契約」)第6 條第1項、第9條、第33條、第36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6條、第9條、第11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2章第7節之規定、第47條準用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24條第1項。 三、召集事由:受託機構擬召集受益人會議,決議及報告下 列事項:(1)修訂本基金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條文。 (2)變 更本基金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 (3)辦理本基金之追加募集 。(4)以追加募集之資金購買台茂購物中心剩餘樓層。(5)訂定本基金追加募集發行價格之計算公式。 (6)訂定新發行受 益權單位由原有受益證券持有人依其持有比率優先認購之事項 。(7)報告事項:1.本基金信託財產管理績效之報告, 2.不動產管理機構適格性之檢討。 四、召開受益人會議日期:114年3月21日 召開受益人會議時 間:上午10時00分。 五、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114年2月20日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114年3月21日。 六、會議內容:(一)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1)修訂本基金信託契約條文(特別決議)。(2)變更本基金不動產信託計畫(普通決議)。(3)辦理本基金之追加募集(普 通決議)。(4)以追加募集之資金購買台茂購物中心剩餘樓層。(普通決議)(5)訂定本基金追加募集發行價格之計算公式(普通決議)。 (6)訂定新發行受益權單位由 原有受益證券持有人依其持有比率優先認購之事項(普通決議)。(二)報告事項:(1)本基金信託財產管理績 效之報告,(2)不動產管理機構適格性之檢討。(三)受益人會議表決程序:依據信託契約第33條及第36條辦理 。(四)其他事項:無。 七、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4年2 月19日下午4時30分前或114年2月19日前郵寄(郵寄過 戶者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三)辦理過戶 機構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四)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611300 (五)辦理過戶方式 :請於114年2月19日下午4時30分以前親洽或於114年2月19日以前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至本基金受益證券事務處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00415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 (六)其他:無。 八、書面決議通知書之寄發及其他:本次受益人會議書面決議通知書及表決票於114年2月27日前(含當日) 以掛號寄出,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基金受益證券事務處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電話:(02)23611300。 九、表決票寄還日期:114年3月20日下午4時30分前送達本基金受益證券事務處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開(驗)票程序:訂於114年3月21日上午10時00分假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75號2樓(京城銀 行台北分行訓練教室)進行。 十一、其他應公告事項: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