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2/26 公告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收益分配事宜。
申報種類:決定受益人會議召集日期、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停止變更期間或收益發放基準日
公告日期:110/02/26
公司代號 | L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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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號 | 01010T |
公告序號 | 1 |
發言人姓名 | 尤其偉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6-2139171 |
主旨 | 公告樂富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收益分配事宜。 |
1.事實發生日 | 110/02/26 |
2.內容 | 一、公告事項:
(一)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投資收益分配。 (二)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單位比例,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新臺幣230.04576297元整。 (三)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起日期:110年3月18日。停止受益人名簿記載變更訖日期:110年3月22日。 (四)收益分配基準日:110年3月22日。 (五)除息交易日:110年3月16日。 (六)收益分配發放日:110年4月23日。 (七)分配收益標準(公開說明書記載分配收益內容):按基準日受益人名簿記載之受益人及其持有受益權單位比例,按每壹仟個受益權單位分配現金收益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二、其他應公告敘明事項: (一)本投資收益分配係依據信託契約與公開說明書。 (二)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依據財政部發布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1.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分配額扣取十%。所得人屬個人部分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所得人屬營利事業部分則應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2.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分配額扣取十五%。 (三)給付方式:以匯款或開立受益人為受款人之記名劃平行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支付,匯費及開立票據之相關費用、郵寄費用由受益人負擔。 三、特此公告。 |